机构设置
根据《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》(江区委发 [2001]25 号)精神和《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》规定,重庆市江北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:
一、主要工作任务
重庆市江北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是在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领导下,在重庆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,由归侨、侨眷组成的全区性人民团体,是区委和区政府联系全区归侨侨眷和广大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。其主要工作任务是:
(一)引导和组织归侨、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贯彻执行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”的基本路线。
(二)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、侨眷投身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;积极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(家乡)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;努力为归侨、侨眷举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区投资服务;指导和管理侨联所属企事业、社团组织的工作。
(三)积极参与全区的政治、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,反映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。参与政治协商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。参与协商和推荐我区人民代表大会、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、侨眷代表、委员人选。参与有关法律、法规的研究,协助党和政府制定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。
(四) 根据《中国侨联章程》提出我区侨联工作方针、计划和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全区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、委员会的决议、决定,并指导检查、监督地区侨联小组的贯彻情况。
(五)广泛开展省内外联谊联络工作,密切与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,促进乡谊亲情。
(六)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鼓励归侨、侨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崇尚科学,移风易俗,艰苦奋斗,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公民。
(七)加强侨联自身建设,发扬民主,廉洁奉公,面向基层,现役群众,全心全意为侨胞服务。探索和拟定符合本区区情的侨联工作和侨联组织体制。培养、推荐和选拨德才兼备的归侨、侨眷干部。
(八)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江北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 2 名。其中,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正副主席职数由区委另行规定 |